- 移动电话主机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,用户可凭有效发票及三包凭证享受免费修理服务。
- 移动电话主机自售出之日起(国家规定期内),出现性能故障的,用户可以选择退货、换货或者修理。
- 移动电话主机自售出之日起30日内,出现性能故障的,用户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。
- 凡本公司出售的移动电话主机享有自购买日起一年的保修,充电器保修一年,电池保修半年,耳机保修三个月。
-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,则不属于三包范围,属非保修移动电话,维修中心将作保外收费维修处理。
*移动电话无购机发票和三包凭证,也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移动电话在三包有效期内,并超过出厂日期15个月;
*购机发票或三包凭证上的内容与商品实物标识不符或被涂改,包括移动电话调出的IMEI号和机身背贴上的不符;
*移动电话背后的封条或标签被撕毁/涂改/损坏/不可辨识,移动电话的保修标记被拆封或丢失;
*移动电话浸液(如:入水/手汗/使用环境潮湿)、摔过、非法拆装等原因造成的损坏;
*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、维护、保养或意外或运输所造成的损坏;
*因不可抗拒力如地震、水灾、战争等原因造成的损坏;
- 对于保外付费维修,修复后相同故障经维修中心检验属实,享有90天保修期。
- 为保障维修质量,缩短维修时间,维修中心可能采用换零器件,换主板,换主机同时换前壳以外其他机身部分,直至换整个机身(或称机头)的各种方式进行保修履行三包义务。不接受其中某项保修方式的客户,请在送修时在维修单中声明。经上述各处方式保修的移动电话,原保修期不变。
- 对于浸液移动电话,有可能在维修或清洗后出现不开机、死机甚至整机报废,或使用时出现其他故障,故维修中心只采用换板的方式进行维修。
- 请客户在送修时留下准确的姓名和联系电话,以便维修中心能及时通知取机。
- 客户在接到维修中心通知取机通知后,三个月内不取回移动电话,维修中心有权自行处理。
- 三包凭证须有售机单位加盖的印章方可生效。
注:本公司对以上内容保留最终解释权。